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2023-03-10 21:28:02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提供无房证明就能提取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
图们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2023-03-10 12:45:03
图们市存量房(二手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存量房(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
长春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2023-03-09 22:08:02
一、职工被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家庭成员月收入低于长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城市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卡)。二、承租公有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提供公有住房使用证、家庭收入证明、当年
2022年长春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2023-03-08 16:55:03
关于对长春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134元。现对我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一、我
长春违法提取公积金处罚
2023-03-06 01:08:02
职工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心要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保留对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依法予以追缴的权利,同时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将骗提行为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二)骗提人及其配偶5年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三)对骗提人家庭(含配偶
长春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是什么意思
2023-03-04 20:56:03
缴存基数: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2022
长春市遇突发事件的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3-02-28 02:25:02
所需材料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或全额购房发票;2、购买存量私有住房
2017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版)
2023-02-27 00:55:03
【2017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1: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2:申请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3:住房公积
长春提取住房公积金注意事项
2023-02-26 21:25:03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有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中心有权对单位出具、审核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予以监督或向职工所在单位核
2022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3-02-26 18:28:03
关于对长春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134元。现对我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一、我
在长春哪些情况不能提取公积金?
2023-02-24 01:30:0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中心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一)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非住宅房屋(含商住两用房),或偿还非住宅房屋(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本息情形申请提取的;(二)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既非缴存地住房也非户籍地住房,或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
2023-02-16 18:36:02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690元。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2020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请各缴存单
长春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2023-02-16 13:10:02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如下要件,到单位所处辖区分中心(分理处)办理变更手续。(1)单位经办人批量办理的要件:《个人基本资料变更批量》电子版(可从中心网站上下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档、单位经办
2021长春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什么调整
2023-02-15 07:26:03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第4.0.9条第2款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1]69号)文件规定,我
长春职工已有房是否还需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3-02-15 05:45:0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性的住房储金,只有在职工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才可以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户口迁出本管辖区或者出境定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端午放假安排
2023-02-14 12:37:02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及职工: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关于做好2021年端午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端午节,6月12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放假期间不办理任何业务。特此通知2021年6月7日
2021年长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2023-02-11 14:43:03
调整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第4.0.9条第2款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1]69号)文
长春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
2023-02-07 03:21:02
购买二套住房,首付不低于60%,利率按1.1倍执行3月4日起,新版“国八条”正式实施,3月12日,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套政策也随之出台,依据新政,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而且利率按同期个人住房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