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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发放

发布时间:2023-05-29 21:0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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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事项目办理机构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办理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012号 二楼业务大厅 长春市3336号金业大厦联系电话88685203 88150015 86252105 88679907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申办资格 根据社区、街道审核情况,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目办理机构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办理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012号 二楼业务大厅 长春市3336号金业大厦联系电话88685203 88150015 86252105 88679907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申办资格 根据社区、街道审核情况,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申办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名册》、《灵活就业人员汇总表》、《终止享受就业补贴人员名册》(及电子表格)办理依据收费标准 按照文件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和社会保险补贴方式,逐步推行灵活就业人员银行折或卡式缴费,社会保险补贴由财政部门向社会保险机构直接拨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经劳动就业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社会保险部门按月发放到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卡中。2007年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且符合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在办理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缴费一周后,到社会保险卡业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卡,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及以后各年度缴费。 自2007年1月1日起,符合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4050”参保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5%给予补贴。办事流程 1、根据社区、街道审核情况,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每月27日前将《灵活就业人员名册》、《灵活就业人员汇总表》、《终止享受就业补贴人员名册》(及电子表格)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在下月15日前将《灵活就业人员名册》、《终止享受就业补贴人员名册》、《灵活就业人员汇总表》送交市社会保险局。

2、市社会保险局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定出符合领取补贴条件人员,并于月底前将应发放补贴资金划拨到社会保险卡开户银行,银行按社会保险局提供数额及时划入个人社会保险卡。

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办理社会保险卡时间晚于批准享受补贴时间的,在发放首月从应享受补贴之月起一次性补发。

市社会保险局根据身份证登记出生年月及实际缴费标准,每月对符合享受50%补贴标准的人员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新办理参保、续保人员,符合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在个体分局办理参保、续保缴费一周后到社会保险卡业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