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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阶段患者就诊及住院管理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家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严格落实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告如下:
一、门、急诊就诊须知
(一)门、急诊实行实名制挂号,来院就诊请您带好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急诊患者实施现场挂号,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实施先抢救后挂号的原则。
(二)患者及家属进入医院须严格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出入,均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来院人员需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在医院各入口处向医院工作人员出示更新过的吉祥码及行程码,严格遵从预检分诊人员引导和安排,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并按要求登记。绿码可以正常进入门诊大厅,非绿码需要配合工作人员指导。
吉事办吉祥码具备家人代领功能,可通过微信“吉事办”小程序获取“吉祥码”后,点击“吉祥码”下方的家人代领为家中老人、小孩等无智能手机人员代领“吉祥码”。老人、小孩只需完成人脸识别,即可通过代领账号出示“吉祥码”扫码查验。
无法提供“吉祥码、行程码”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三)为防止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医院门诊实行限量进入,原则上仅允许就诊患者进入诊区;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限一位家属陪同,使用平车或轮椅的患者可有两人陪同。
(四)医院在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容易发生人员聚集处设置一米线,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距离。
(五)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有序进入诊室,需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询问,并签署门急诊患者流行病学确认书。
二、下列情况者请您到发热门诊就诊
(一)体温≥37.3℃及有流行性病学史或直接、间接接触史者;
(二)既往确诊过新冠病毒肺炎的患者;
(三)近期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呼吸道疾病者;
(四)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长返长人员;
(五)14天内有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境外人员密切接触史者;
(六)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者;
(七)聚集性发病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三、住院须知
(一)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病区。
(二)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在我院指定的缓冲病房留观,待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进入普通病房。
(三)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病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医院所有病区实施封闭管理,谢绝探视。不允许随意外出,不允许随意乱串病房、聚集聊天等。禁止院外送餐,因检查等原因离开病房需向经治医生、责任护士报备登记,患者及陪护人员可相互监督。
(五)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每位住院患者仅限定1名固定陪护人员。
(六)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均需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离开病房应做手卫生处理,用过的口罩扔在相应垃圾桶内,不可随意丢弃。
(七)出院复查患者均统一按照门诊就诊患者管理。
请前来医院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身体状况等信息,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3日起执行,由此给您就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