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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办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9:11:09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长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长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材料,长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办理

内容简介

办理事项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受理条件由于各种原因需办理停保手续。办理部门1、本市户籍参保人:居(村)委会;2、市外户籍人员参保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需提交资料1、填写《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下称《申报表》);2、本市户

办理事项

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

受理条件

由于各种原因需办理停保手续。

办理部门

1、本市户籍参保人:居(村)委会;

2、市外户籍人员参保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需提交资料

1、填写《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下称《申报表》);

2、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市外户籍人员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程序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给予办理;材料不齐的,告知补齐材料后,再予办理。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申报下一年度停保的,应在征缴下一年度社保费前(6月25日前)办理停保手续。

相关文件

《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关于医疗保险待遇及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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