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聚焦人才创新发展,长春市将对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3000元奖励。
申报对象
自2019年10月28日起(以职业资格证的落款日期为准)在吉林省范围内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的人员。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企业在岗参保职工;
2.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通过各类竞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要求
1.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
2.同一人、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只能申领一次;
3.已经领取的不在重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