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11:5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港澳、台居民华侨长春落户,长春户口登记,长春户口,回国定居落户登记(港澳台、华侨)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获准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办理材料回国定居落户登记(港澳台、华侨):(一)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2、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二)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2、批准定居
办理条件
获准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及华侨。
办理材料
回国定居落户登记(港澳台、华侨):
(一)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
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
2、省级以上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
(二)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
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
2、批准定居通知书;
3、台湾居民定居证。
(三)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
2、《华侨来闽定居证》;
3、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
拟定居地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拟定居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