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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23-06-30 16:27:0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长春养老保险转移材料,长春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材料,长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内容简介

异地转入办理材料:1.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公章;2.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审核以下材料:①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及女

异地转入

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公章;

2.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审核以下材料:

①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及女性年满 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单位参保职工,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

②省直行业单位非长春市户籍参保人员,需提供所在行业单位驻地证明(单位在长春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除外);

③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省属企业人员调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审批表》及主管单位任命文件。

异地转出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平台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跨省转入

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公章;

2.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及女性年满 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单位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

跨省转出

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