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来(返)松人员管理的通告(2022年第22号)
一、近期,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五一”期间人员流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群众要减少出行,非必要不离松、不外出、不远行,非必要不返乡。尤其是跨地区、跨省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亲属的思想引导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离松的,要提前分别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进行报备。
二、外地来(返)松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酒店、单位等报备,居住在出租房、弃管小区等区域的居民要向所在街道(乡镇)、居委会报备,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就诊史、行踪轨迹等信息。配合物业、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做好防控、排查、隔离等相关工作。对未报备自行来(返)松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需集中隔离的,隔离费用自理。实行“三天两检”,首次核酸检测在24小时内完成,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要居地不动。单位职工外出返岗前要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居家办公。对不报、瞒报、谎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有意隐瞒造成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涉疫地区来(返)松人员执行属地“第一时间、第一落点”管控要求,纳入社区、村屯网格化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和长春市、吉林市全域来(返)松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费用全部自理。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松人员实行居家隔离14天,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来(返)松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14天,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四、居民要自觉到免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每周以家庭为单位核酸检测全覆盖。对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的市民,将相关信息通报有关部门进行“吉祥码”赋黄码处理,并且禁止进入公共场所。
五、接收外地来(返)松人员的企业、单位和家庭,要履行监督监管责任,做好外地来(返)松人员健康筛查并督促其主动报备。对知情不报、包庇隐瞒的,追究连带责任,纳入征信记录。
六、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及个体工商户等要落实外地来(返)松货运车辆防控责任,认真落实人员报备、闭环管理、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对外来货运车辆不及时接离,不落实来(返)松车辆、人员闭环管理,货物消杀不到位,未能对流入人员移交社区(村屯)管控的,行业主管部门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营业许可证并罚款五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配合落实测温、先查行程码、再扫吉祥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避免近距离交流与肢体接触。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禁止随地吐痰、随意丢弃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扫码、登记规定。出租车(含网约车)司机不执行乘客扫码规定的,由交通部门吊销司机从业资格证,由机关处十日拘留并处罚款。
八、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非必要群体性活动,严禁广场舞、团体操等团体性健身活动,聚会、聚餐等庆祝活动,各类麻将馆、棋牌室等聚众娱乐性活动及其他群体性聚集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论坛、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九、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向单位和社区(村屯)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接种疫苗能够有效预防感染、发病、重症和死亡,3岁以上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以及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居民,特别是老年人要及时到就近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疫苗,提高自身免疫力,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十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本人及近亲属违反规定知情不报的,均取消当年所有评职晋级、评先评优资格。根据《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其他人员违反规定的,及时纳入征信记录,其结果将影响其子女升学、入伍、就业等。
十二、广大居民要主动关注各地疫情发展情况,非必要不网购,避免购买疫情发生地区商品,对收到的快递(邮件),先消毒、静置、再取用。要自觉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养成“二米线”、勤洗手、勤开窗、戴口罩、不扎堆、少聚集的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群防群控、全民自觉抗疫的良好氛围。
十三、广大群众要充分发挥监督检举作用,对身边域外来(返)松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松未提前报备的人员积极进行举报,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