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差异化工作指导方案》按照疾控管理有关要求,根据确诊病例情况和疫情风险高低,我省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元,将全省县(市、区,开发区)分为五级,即低风险区、较低风险区、中等风险区、较高风险区、高风险区。
低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本行政区域内无新冠肺炎病例,或最后一例新冠肺炎病例治愈出院且14天后无新发病例。
较低风险区(零散病例区):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仅有个别或散发病例,病例间无流行病学关联。
中等风险区(聚集性发病区):本行政区域在一个潜伏期内,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等)出现2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病例。
较高风险区(社区暴发区):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病例明显增多,反复发生多起聚集性和暴发性疫情,或出现持续传播。
高风险区(局部流行区):短期内迅速传播蔓延,波及该县(市、区)的1/2以上街道(乡镇)。
长春已经超过14天没有新增病例,尚有4例在定点医院治疗。按归划分标准,长春属于较低风险区(零散病例区)。